上帝论意思解释
上帝论( doctrine of God),基督教神学基本课题之一,教义神学的重要分支。主要论述上帝的存在和属性,亦涉及关于上帝三个位格同一实体的论述即“三一论”(Doctrine of Trinity),以及关于上帝创造世界的论述即“创世论”(Doctrine of Creation)。
①关于上帝的存在,就教义而言并不基于论证,而是信仰。但历来都有神学家和哲学家为之提出论证。其中最著者有安瑟尔谟等人的“本体论论证”——上帝乃“最完备”者,最完备必包含“存在”,故上帝存在;托马斯·阿奎那等人的“宇宙论论证”——万物运动有第一动力、因果系列有第一原因、偶然存在有必然根据、相对价值有绝对标准,是即上帝;阿奎那等人的“设计论论证”——万物规律之合目的性,证明必有其设计者,即上帝;I.康德等人的“道德论论证”——人类道德律必有赐予者和最终保证,此即上帝;等等。
②关于上帝的属性,就认识途径而言,除认为由上帝向人启示其性质之外,有两种传统理论最为著名,一是否定法(强调此法者即所谓“否定神学”),如否定上帝有限和可变,即可知他无限和不变,等等;二是类比法(强调此法者即所谓“肯定神学”),即以人间的善良、智慧等性质作为类比,推知上帝具有最高的性质如“全善”、“全知”等等。后一理论以上帝与人之间有共通性或相似性为基础,在现代遭到不少新教神学家的批判。就上帝属性本身而言,传统神学将其分为形上属性和道德属性两类。前者通过否定法而认知,包括自存性(不靠其他原因而独立自存)、统一性(不由多种元素构成)、永恒性(不受时间限制)、无限性(不受空间限制)、不变性(否则即不完善)等;后者通过类比法而推知,包括全知、全能、全善、自由、圣洁、公义、慈爱等。在现代神学中,有人主张将上帝属性分为圣爱的属性(如智慧、信实、正义、恩慈等)和绝对的属性(如全能、全知、全在、永恒等);也有人否认上帝的不变性,主张上帝属性也处于不息的创造过程中;还有人否认上帝的无限性,强调上帝的人格性,因而认为上帝也具有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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