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子女意思解释
婚生子女,指适法的婚姻所生子女。
父母子女间的子关系,大约可分为自然血亲或拟制血亲(因收养而成立者),前者自然血亲关系,又以出生与父母间婚姻关系的连结状况,又可分为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两大类型。所谓婚生子女,指适法的婚姻所生子女,过去中国法制尚分为嫡子及庶子。而非婚生子女,则其生父与生母间,并未具有适法的婚姻关系,旧时中国律法,尚分为奸生子及婢生子。过去罗马法认定:婚姻示父(Pater est quem uuptiae demonstrant),因此各国立法例受此影响,多半以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怀胎所生之子女,推定为夫之子女,认为两者间有亲子关系,而不用有举证责任。
意义与要件
由于婚生子女身份之认定与取得,取决于出生时与其父母之婚姻状况而定。故原则上具备这些要件,方符合推定之要求。
- 生父与生母间有合法之婚姻关系
- 为生父之妻分娩所生
- 受胎必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内
- 须由生母之夫所受胎,与其有血缘连系
由于前述要件中,受胎期间及血缘是否与生父有连系,客观上不经检证而能有明确证明并不容易,故法律依医学统计而订出受胎期间之计算方式,另一方面,信任婚姻道德,认分娩之妻,应系生下其夫之骨肉,但若并不具血缘,允许举证以推翻此一推定,使法律明定一定之人,可有权提起否认婚生推定之诉讼以确定身份关系。
带婚生子女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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