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观意思解释
自然科学观(英语:Views of natural science),对自然科学的性质、理论结构、方法、基本概念、成长条件、发展规律、社会历史作用以及科学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特别是哲学)的关系等问题所进行的哲学思考。不同的哲学派别对这些问题有不同的回答。自然科学观与自然观无论在历史的发展上或在理论上,都有密切联系。
历史上的自然科学观
在古代,自然科学知识尚未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有关科学观、自然观的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是融为一体的。柏拉图把宇宙描绘成一种数学–几何结构,并用数目最少的元素说明自然现象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以此作为构成科学理论的理想目标。亚里士多德则阐述了归纳–演绎的科学组织模式,并提出经验科学的分界问题。较为系统而明确的自然科学观是伴随着近代实验科学的形成和发展而逐步确立起来的。F.培根不但是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而且也是近代自然科学观的奠基人。他提出了以实验定性和归纳为主的科学方法观,认为对自然的科学理解和对自然的技术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极力主张把学者传统和工匠传统的方法结合起来。他最早阐述了科学知识的巨大社会功能,强调把科学应用于工业,认为恢复人对自然的统治只有通过协作研究才有可能。他还认为经院哲学是科学发展的障碍,主张把终极因从自然科学中排除出去。他进行了科学分类的尝试。R.笛卡儿的科学观认为,科学是一种演绎命题的等级体系,并强调数学方法在科学认识中的作用。I.牛顿针对笛卡儿的观点,提出科学认识的归纳–演绎程序模式,并论述了他的两种科学程序理论,即分析和综合方法与公理方法。从J.洛克、G.W.莱布尼茨、D.休谟到I.康德,自然科学观的发展主要是围绕科学方法、科学认识性质和认识能力等问题展开的。C.-H.de圣西门和G.W.F.黑格尔也在科学知识分类方面作出了贡献,19世纪英国的W.休厄尔则开辟了研究科学发展历史的新途径,力求把他的科学哲学建立在对科学史的全面研究基础上。他探讨了科学进步的形态学问题,把科学发现模式概括为序曲、归纳期和结局三拍节的进行曲。
马克思主义自然科学观
K.马克思、F.恩格斯和列宁全面提出了自然科学观的各种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指明了方向,并制定基本原则,从而为马克思主义自然科学观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他们既反对把科学真理视为先验东西的唯心主义观点,也反对把科学真理作为绝对的终极真理的形而上学观点,在历史上第一次把自然科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把自然科学的形成、发展放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中考察。他们指出,自然科学知识来源于社会实践,科学的概念、定律、原理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科学的认识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科学发展的动力在于社会实践的需要。还指出,科学的发展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也受社会制度、阶级及其思想体系的影响。特别强调自然科学的革命作用,提出自然科学转变为直接生产力的原理,认为科学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巨大杠杆,并把在自然科学方面具有划时代成就者称为最伟大的革命家。他们正确地解决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指出自然科学是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辩证唯物主义是指导自然科学发展的唯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科学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哲学的理论基础。它的内容主要有:①对自然科学作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研究。②把自然科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作社会历史观方面的研究,形成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学。
西方科学哲学家的自然科学观
在现代西方属于实证主义思潮的各个哲学流派(主要包括逻辑实证主义、操作主义、逻辑实用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等),比较系统地探讨了自然科学问题,但只局限于科学的范围内。它们构成了当代的科学哲学。科学哲学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的。它集中讨论的是有关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对自然科学的本体论问题或者是持否定态度,或者是避而不谈。当代西方科学哲学对自然科学观的探讨主要沿两个方向发展,一是以N.R.汉森、S.图尔明、D.夏皮尔等人为代表,他们通过考察科学历史案例,进而表述科学是什么;另一方向则以C.G.亨佩尔、R.卡尔纳普和W.V.O.奎因等人为代表,在他们的著作中找不到一个历史案例的研究,只有“理性重组”、“精细分析”。他们要回答的问题是,科学应说的是什么。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历史主义学派开始兴起,主要标志是T.S.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理论和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总之,现代西方科学哲学只着重探讨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问题,并没有全面地研究自然科学,没有形成一个完整而系统的自然科学观。
STS的自然科学观
STS是英文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的缩写词,中文译名是科学、技术与社会。这是一门研究科学、技术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规律及其应用,并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新兴学科。1938年,美国学者R.K.默顿发表了《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一书,提出了“科学、技术与社会”这个新概念,并强调要对它们的“互惠的关系”进行经验的、定量的研究。1939年,英国学者J.D.贝尔纳出版了《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科学与社会的关系及科学的政策、管理和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并指出:“科学和社会的繁荣昌盛都有赖于科学和社会两者之间的正确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深刻阐述了科学技术社会功能的“双刃剑”思想,但明确提出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这个概念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控制论的创始人N.维纳。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等科学家也精辟论述了科学技术的“双刃剑”特点。他们特别强调科学家的社会责任问题。C.P.斯诺则大声呼吁要对被割裂的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进行沟通和融合。这一时期的STS研究主要是一些STS先驱和学者个人的超前性的理论预见,还缺乏专门、系统的研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由于严重的战争和环境生态问题,越来越暴露出科学技术在对社会有正面影响的同时也存在负面影响,科学技术绝对的善行受到质疑;在学术领域也出现了科学技术批判思潮、科学技术研究的外在主义导向和越来越多的新兴交叉学科,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开始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和学术问题,从而被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进行了研究,在研究中逐渐形成了实践导向的STS(交叉学科派或低教会派)和理论导向的STS(学科派或高教会派)。前者主要关注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在发挥科学技术积极作用的同时,努力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使科学技术真正成为人类的福祉。后者主要致力于从哲学、历史和社会学的视角,开展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了解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过程和机制。这两个学派,分别从社会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这两个侧面,从事STS研究。STS的自然科学观强调科技与社会、物质与精神、科技与人文、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发展,对当代世界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和解决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人口等全球问题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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