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语意思解释
阿拉伯语(拼音:ā lā bó yǔ),(اللغة العربية),简称阿语,即阿拉伯民族的语言,属于闪含语系闪语族,主要通行于中东和北非地区,现为27个亚非国家的官方语言。是联合国的工作语言之一。以阿拉伯语作为母语的人数超过二亿一千万人,同时阿拉伯语为全世界穆斯林的宗教语言。阿拉伯语因分布广阔,因此各个地区都有其方言,而“标准”阿拉伯语则是以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为准。
阿拉伯语源自古语言闪米特语,源自阿拉伯半岛,于5世纪时在北方方言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文学语言,从公元6世纪开始便有古阿拉伯语的文献,公元7世纪开始,随着伊斯兰帝国的扩张,及阿拉伯人和伊斯兰教传入其他国家,阿拉伯语完全取代了伊拉克、叙利亚、埃及和北非从前使用的语言。许多语言学家认为阿语是闪语系中最接近闪米特祖语的。
字母表
阿拉伯语字母,也作天方字母,为阿拉伯语的书写形式,类似于希伯来文,除了阿拉伯语之外,世界上(尤其是伊斯兰教势力比较兴盛的地区)尚有别的语言使用阿拉伯字母,如波斯语、达里语、中国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等。在中国,回族地区偶尔也用阿拉伯字母记写汉语,这叫做“小儿经”。
阿拉伯字母本身不包含短元音,所以在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达里语、普什图语等语言的很多书籍和杂志中,短元音并不被标出,所以人们必须从文中推测出这些元音。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闪族语更多的使用辅音和长元音来区分词义。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语言通过修改阿拉伯字母,使得所有的元音均可表示出来,人们阅读文章时不再从文中推测读音,例如维吾尔语。
阿拉伯字母属于亚兰字母体系,共有28个表示辅音的字母,通常在《古兰经》,幼儿读物,或者给外国人阅读的书籍中才加元音符号。
字母表
语法
阿拉伯语语法有两个含义:
一指阿拉伯语法结构规律本身,即语法事实。
一指阿拉伯语法学,是探索并描述语法结构的科学,是研究阿拉伯语语法学者对客观存在的阿拉伯语语法体系的认识和说明。
语法事实本身没有分歧,但由于阿拉伯语语法学者观察角度、认知理解、分析方法不一致,阿拉伯语语法学体系是有分歧的。
基本语法包括阿拉伯语词法和句法(表达)两部分:阿拉伯语词法主要是指词的构成、变化和分类规律;阿拉伯语句法主要是指短语和句子等语法单位的构成和变化规则。高级阿拉伯语语法在此层次上增加修辞。
古典阿拉伯语语法重点研究五大类:
- 语言或辞典(al-luġah اللغة):收集和解释词语
- 词法(at-taṣrīf التصريف):确定词的形态和构建方法
- 语法(an-naḥw النحو):研究现存语言和方言中的语法现象
- 派生(al-ištiqāq الاشتقاق):研究词源
- 修辞(al-balāġah البلاغة):修饰言论,利用多种语言手段以尽可能优美的表达。
按照阿拉伯语语法著作《语法大全》的分类,阿拉伯语语法细分为14个部分(《语法大全》伊本赫里顿出版社 2008年/伊斯兰教历1429 第10版 ISBN 9775731399):
- 基本语法术语(اساس النحو الكلام المفيد)
- 现在式动词句法(اعراب الفعل المضارع)
- 名词分类(اقسام الاسم)
- 定格和变格(الاعراب والبناء)
- 动词、代主语、起语和述语(الفعل و نائبه والمبتدأوالخبر)
- 正偏组合(المجرورات)
- 替代(=النواسخ)
- 被动(المفعولات)
- 状语 、区分语和指示(الحال والتميز والاشتثنا)
- 同格词(التوابع)
- 呼唤(النداء)
- 数词(الأعداد)
- 词根和动名词(إعمال المصادر و المشتقات)
- 疑问词(الأساليب)
特点
阿语依照各国、各地的不同存在方言,在阿拉伯半岛的南部沿海,阿语有若干方言,这些方言统称为南阿拉伯语,南阿拉伯语与北阿拉伯语差异之大以至人们认为是一门独立语言。另外西北非的马格里布方言和中东方言交谈也不能互相理解。但各个方言区的人能采用《古兰经》使用的古典阿拉伯语(书面语或标准语)作为标准,进而沟通。
使用较多的方言有埃及方言、叙利亚方言及伊拉克方言。由于埃及的文化产业特别是电影业(及相关行业)较之其他阿拉伯国家比较发达。以及阿拉伯小说家塔哈·侯赛因的小说广为流传。所以,埃及方言通过电影、歌曲、小说等形式传播到阿拉伯各地。
阿拉伯语的标准形式称作夫斯哈(الفصحى),使得各地住民能够交流。
带阿拉伯语字词语
带阿拉伯语字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