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写法意思解释
正写法( orthography),文字的形体标准和书写规则。又称正词法、正字法。源自希腊语orthographia——orthós(正确)和graphō(写字)。其社会功能是不考虑任何个人的发音或书写特点而使写法一致。广义的正写法包括字和词的正确写法、标点符号使用法等;狭义的正写法不包括标点符号。中国汉字的正写法主要规定字的正确写法和字体,故常以正字法为名;拼音文字的正写法主要解决有关词的书写问题,如规定字母表达音位的方法、词的定型化(分写、连写和半连写)、大写规则、移行规则等,故常以正词法为名。
理想的拼音文字(字母音素文字)应该是一个字母对应一个音位,或相反。但事实上却是一个字母标记几个不同的音位,如英语c标记[s]或[k];或一个音位用不同的字母标记,如德语[f]用f、ff、ph或v标记;或一个字母标记一组音位,如俄语的я–[j]+[a];或一组字母标记一个音位,如[∫]德语中用sch标记;有的字母不标记音位,如西班牙语的h;有的音位无字母标记,如阿拉伯语的元音。
词的写法一般遵守4个原则:①语音学原则。根据词的读音书写,即读音与书写一致,例如英语的desk(书桌),俄语的ученик(学生)。②形态学原则。要求书写时注意词的形态,同样的词素在任何地方都要求写法一致,如俄语的иaд–、пoд–、пpeд–,虽然其中的д有时读成清音。③历史原则。根据传统的写法书写,例如英语的knight(骑士),虽有三个字母(k、g、h)不发音,但仍要书写。④分化原则。用不同写法区分同音词,如法语的a(有)和à(在)。任何文字的正写法都以一个原则为主,兼用其他原则。
词连写关系到如何划分词和词组的界限。连写为词,分写为词组,两种成分中间加短横则形成半连写形式。有些表达新概念的词组,开始时以半连写形式出现,以后逐渐演变成为词组,如英语的computer-assisted design→computer assist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词的连写不仅受各自语言的语音、语法、语义特点的约束,而且还受传统习惯(约定俗成)的限制。不合理的分写或连写会影响文字的可读性。在一些语言(如汉语)中分写过多易造成同音词的增长,降低阅读速度;而连写过多,则可读性差,如德语Kraftfahrzeu-ghaftpflichtversicherungsteilnehmer(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投保人)这个词由47个字母组成,读来费劲。类似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半连写形式,便于阅读。
大写规则一般用于句首第一个字母或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但有的语言(如德语)任何名词的第一个字母都大写。
至于移行,现行办法都以音节为准,即移行必须照顾音节的完整性。
汉字正写法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规范的汉字来纠正错字、别字,反对滥造简化字和滥用繁体字。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发布,收6 196个汉字)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并发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7 000个字),为通用汉字的范围、印刷用字、信息处理和语文教学建立了楷书字形规范。《简化字总表》(以1986年重新发表的新版为准,收简化字2 235个),则为使用简化字提供了统一的规范。
带正写法字词语
带正写法字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