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击炮意思解释
迫击炮(汉语拼音:Paijipao;英语:Mortar),发射迫击炮弹、用座钣承受后坐力的曲射火炮。早期均为迫击发火,故称迫击炮。最早专用于堑壕战,又有堑壕炮之称。体积小,质量轻,结构简单,适于随伴步兵隐蔽行动。一般以大于45°的射角射击,弹道弯曲,初速小,最小射程近,适于对近距离遮蔽物后的目标和反斜面上的目标射击。主要配用杀伤爆破弹,有的中口径迫击炮配用化学弹,大口径迫击炮可配用核炮弹。
按炮膛结构分为滑膛式和线膛式,按运动方式分为便携式、驮载式、车载式、牵引式、自行式。此外,还可按口径分类。
通常由炮身、炮架、座钣和瞄准具组成。炮身尾端由装有击针的炮尾密闭。口径较小的迫击炮,装有固定击针,从炮口装填炮弹,依靠炮弹下滑的动能,使底火撞击击针而发火。口径100毫米以上的迫击炮,装有可伸缩的击针,可以触发,也可以拉发。炮架由托架、缓冲机、螺杆式瞄准机和脚架组成。脚架上端通过高低机和方向机与托架连接,下端的脚盘与地面接触。座钣有圆形、矩形、三角形或梯形。瞄准具一般装在托架上,也有的用卡环装在炮身上。炮架上装有弹簧缓冲机,使炮身与炮架成弹性连接。中小口径迫击炮多为滑膛式。滑膛迫击炮通常发射带尾翼的迫击炮弹,一般从炮口装填,弹丸在空中飞行的稳定性靠尾翼保持。线膛迫击炮通常发射旋转式炮弹,用拉火机击发底火,弹丸飞行稳定性靠弹丸高速旋转实现。有的迫击炮在身管中部开闩和装填炮弹,靠滑动套筒对身管进行锁定和密封,以利于提高射速。迫击炮射程的改变是靠变换装药和改变射角实现的。最大射程一般在2,000~8,000米,有的迫击炮最小射程仅46米。有的配用火箭增程弹,射程可达17千米。
1904~1905年日俄战争中,俄军使用了以舰炮改制的迫击炮。
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英国人W.斯托克斯研制成口径76.2毫米的“斯托克斯”迫击炮,1917年装备协约国部队。战后,法国勃兰特在“斯托克斯”迫击炮的炮身与炮架之间装上缓冲机,制成“斯托克斯–勃兰特”81毫米迫击炮,形成了现代迫击炮的基本结构。该炮1927年装备法军,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性能最好的迫击炮。
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多使用口径50~82毫米的迫击炮。后来使用了口径105~120毫米和口径160~240毫米的迫击炮。
20世纪50~60年代,迫击炮形成系列,其质量有所减轻,射程有所提高。70~80年代,口径120毫米迫击炮的射程达到13千米,81毫米迫击炮的射程达到6千米,60毫米迫击炮的射程达到5千米。自行迫击炮增多,兼有其他弹道性能的迫击加农炮、迫击榴弹炮相继出现,能伴随坦克和其他装甲车辆作战。可配用破甲弹,有的还配用子母弹、布雷弹及火箭增程弹。80年代,研制了多管联装(双管、四管)迫击炮和自动后膛装填的迫击炮,后者的发射速度可达到120发/分。90年代,中口径迫击炮配用了反装甲制导炮弹,可攻击坦克的顶装甲。有的自行迫击炮配备了计算机火控系统和自动导航定位系统。
现代迫击炮成为山岳丛林地作战和登陆作战的重要武器,并大量装备执行特种任务的部队。
带迫击炮字词语
带迫击炮字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