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哥兰·霍普金斯意思解释

弗雷德里克·哥兰·霍普金斯(Frederic Gowland Hopkins ;1861~1947),英国生物化学家。因揭示维生素对人体的重要性,与C.艾克曼共获1929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生于伊斯特本,卒于剑桥。17岁时在伦敦一家保险公司任化验员,被邀为著名法医T.史蒂文森的助手。1888年入盖伊氏医院医学院学医。毕业后多年白天在医院上班,晚上去一家私人实验室工作。1898年到剑桥大学讲授新开的化学生理学课程,1914年成为该校首任生物化学教授。在他的努力下,生物化学成为医学院的必修课。1900年与S.W.科尔分离出色氨酸,并证明色氨酸是必须氨基酸,1906年认为佝偻病及坏血病因缺乏必要营养素所致。

1912年霍普金斯以纯粹的蛋白质、糖、脂肪、食盐喂养幼鼠,发现幼鼠体重下降,除非每天加入少量牛奶,于是推测牛奶中含有食物“附加物质”。1917年发现当时人造奶油缺乏“脂溶性物质A”(后证实为维生素A和D)而营养价值不如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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