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体育学校意思解释

业余体育学校(spare-time sports school),在业余、课余时间,对青少年、儿童进行体育运动训练的学校。由于竞技运动的发展,国际比赛日益增多,各项运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许多项目的运动员出成绩的年龄越来越小。这种状况促使很多国家,特别是体育发达的国家,大力加强少年儿童体育运动的训练,认真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从幼儿园到授奖台”已成为许多优秀运动员成功的途径。美国、日本以及西欧一些国家还通过校外的各种体育俱乐部,对少年儿童一般从5~8岁开始基本技术训练,12~15岁进行严格的系统训练,到16~18岁就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了。

1934年,苏联开办第1所少年体育学校,1966年改为青少年体育学校,学生除17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外,也吸收18岁以上的青年。1975年以后,又发展了单项少年体育学校。还开办了寄宿制少年体育学校,要求学生学好普通中、小学的文化课,同时进行专门的体育训练。这样的青少年体育学校,对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起了巨大作用,参加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选手,基本上都是经过这种学校培养出来的。

1949年以前,中国除了一些学校有代表队训练外,社会上没有少年儿童的体育运动训练机构。1955年开始试办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1964年国家体委颁布《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试行工作条例(草案)》后,各类业余体校、体育中学、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在全国各地迅速开办发展。结果证明,这种业余训练形式,在全面发展身体素质、打下专项运动基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效果。1973年改名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吸收17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进行训练。

中国的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分普通业余体校和重点业余体校两种。前者的学生多分散在普通中小学上学,课余时间到业余体育学校训练。后者的学生集中在一起学习文化课、训练、住宿,采用半天学习、半天训练的方法。

中国业余体校的主要任务是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一定运动技术水平的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培养技术骨干。20世纪80年代以前,业余体育学校由各级体委举办的约占95%,其余由体委和教育部门联合举办,或者由工矿、企业、少年宫、高等院校自办。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体育体制的改革,在原有办学形式的基础上,出现了体育和非体育部门承办,不同办学体制并存,组织形式多元化,资金投入多渠道的业余体育学校,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至20世纪末的统计业余体校学生约4.3万人,教练员近1 800人。

中国业余体育学校的教学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要求进行的。业余体校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科学训练。少年儿童进入业余体育学校训练的年龄应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区别对待。对柔韧、协调、灵巧、速度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如体操、技巧、武术、游泳、跳水、花样滑冰、乒乓球等,一般从6~7岁开始训练;对力量、耐力要求较高,比赛时直接对抗,比赛持续时间较长的一些项目,如举重、摔跤、投掷、长跑等,一般从10~11岁开始;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从8~9岁开始。在训练中注重身体素质和基本技术的基础训练,这是培养优秀运动员并使他们不断创造优异成绩的重要保证。

中国的业余体育学校是向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的重要基地。各省、市运动队和国家队的运动员绝大部分是经过业余体育学校训练的。其中有的后来成为世界冠军或世界纪录创造者。有的学生在业余体校时就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上海南市区业余体育学校跳高运动员朱建华,1980年17岁时即在世界大赛上崭露头角,1983~1984年三创世界纪录。2000年第27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悉尼)中国运动员28枚金牌获得者中除一人外,其余皆为业余体校培养的。业余体校的几十万毕业学生分布在全国各地,已成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骨干,有很多人经过进一步培养,成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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