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思解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equality before the law),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它作为一个口号,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正式提出的。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先驱便提出了“人权”的思想。到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J.洛克、J.-J.卢梭等人系统地阐述了“天赋人权”学说,认为“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这一理论为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也为资本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原则依据。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正式确认了这一原则。1791年的法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这一原则。后来这一原则被欧美等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成为资本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资产阶级所谓的法律上平等,掩盖着实际存在的人们经济上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只有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原则才能真正实现。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具体规定了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以及为了保证公民权的真正实现所采取的相应措施。这种法律上的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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