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平银

概况介绍

清政府的衡量标准银。清代各地银两使用秤砝不同,遂以库平作为国库收支所用的标准秤,以统一全国纳税的衡量标准。《马关条约》规定,库平银一两为575.82英厘,即37.31256克。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农工商部和度支部拟定划一度量衡制度,规定库平银一两等于37.301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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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库平银字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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