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概况介绍

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刑部改易而成。设尚书、侍郎等官职。分承政、参议两厅和审录、制勘、编制、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司。掌管全国民事、刑事、监狱及一切司法行政事务,监督大理院及京师、地方审判、检察等事。原刑部所掌决狱之权归属大理院。辛亥革命后改设司法部,以总长、次长为主官。

带法部字词语

带法部字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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