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国大

概况介绍

1946年7月,蒋介石撕毁政协协议,不顾共产党、民盟和许多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坚决反对,非法决定当年召开“国民大会”。11月15日在全国一片斥责声中,国民党收买青年党、民社党和极少数所谓社会贤达在南京非法召开国民代表大会。与会者一千六百余,百分之八十五是国民党成员,绝大多数为十年前国民党一手包办的旧代表,其余也是国民党新圈定和贿选的代表。这次伪国大的任务是“制定宪法”,故称“制宪国大”,经四十一天争吵,12月25日通过了所谓《中华民国宪法》,它的基本特点是以根本法形式确认国民党一党专政。伪宪法出笼后。立即遭到全国人民的同声谴责,使蒋介石国民党在政治上陷于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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