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冠生

概况介绍

浙江嵊县人。名寿昌,以字行。1914年入商务印书馆,参加《辞源》与《中国地名大辞典》编纂。1922年自震旦大学法科毕业后,留学法国,1924年获巴黎大学法科研究院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上海任复旦大学、持志大学、中国公学、法政大学教授。1926年冬任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一度代理部务,主持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事宜。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曾参加修改“新约”,并任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兼法学院代院长。1930年任国民党司法院秘书长,参与起草“训政时期约法”。抗日战争期间,任司法行政部部长。1948年12月调任国民党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兼司法院秘书长。次年去台湾,1971年11月21日在台北病故。著有《历代刑法书存佚考》、《战时司法纪要》、《法理大纲》、《中国法制史》、《中国宪法概论》,编有《模范法华字典》等。

带谢冠生字词语

带谢冠生字成语


上一字:奕经
下一字:何梅协定

相关汉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