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

概况介绍

官署名。明代对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个司法机关的总称。刑部受理全国刑狱,主管审判;大理寺复核、驳正已审理的案件;都察院负责对审判和复核进行监督,检举不法事情。遇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共同审理,叫“三法司会审”或“三司会审”,属于最高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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