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政权

概况介绍

唐朝的中央行政机构基本是在隋制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变化而建立的。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唐高宗以后,皇帝选拔一些低级官员任宰相以削弱尚书省的权力。中央三省六部制: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军国大事的诏赦,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中书省草拟的军国大事的诏赦,有封驳之权,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全国政令,长官为尚书令。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贯彻执行。唐高宗时由一些职务较低的官员组成政事堂会议。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决策机构,一切军国大事都在这里议论商定,最后由皇帝裁决施行。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唐玄宗以后改为中书省门下。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将古宰相之职分而为三,削弱尚书省职权,加强君主集权,防止权臣专权。地方机构实行州、县两级,州设刺史,县设县令。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唐太宗把全国分为关内、河东、河南、河北、山南、剑南、淮南、江南、岭南、陇右十道。道是监察机构,皇帝经常派巡查使、按察使等官员到各道、州、县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县下设乡,乡下设里,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唐朝的政权机构,权力更加集中于中央和皇帝之手,加强了官僚机构对人民的统治。

带中央和地方政权字词语

带中央和地方政权字成语


上一字:隋朝灭亡
下一字:道家

相关汉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