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会议简明条款

概况介绍

亦称《李福协定》。中法战争期间法国胁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光绪十年)5月11日由清政府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国代表福禄诺签订于天津。共五款。主要内容为:中国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法国不索赔款,中国准许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中国军队自北越撤回边界。清廷的妥协退让,助长了法国扩大侵华战争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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