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土地法

概况介绍

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第一个土地法。1928年12月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颁布。共九条。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配给农民个别耕种、共同耕作和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土地分配以乡为单位,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禁止土地买卖。它的制定对开展土地革命有重大意义。其缺点为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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