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龙

概况介绍

字于鳞,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明世宗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迁顺德知府,擢陕西提学副使,谢病归。穆宗即位,荐起浙江副使,改参政,擢河南按察使。先与李先芳、谢榛、吴维岳等结诗社,后王世贞、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先后入社,遂摈李先芳、吴维岳而为“七子”,即“后七子”。诸人多系少年,才高气锐,互相标榜。攀龙与世贞同为首领,天下并称“王、李”,又与李梦阳、何景明并称“何、李、王、李”。其文学创作及批评均有拟古倾向,以为《西京》以下无文章,中唐以下无诗。论文主张拟议成变,即通过拟议达到变化。对前七子推重李梦阳。王世贞称其文为“无一字作汉以后,亦无一字不出汉以前”(《艺苑卮言》)。诗歌七律、七绝成就较高,少数作品反映时政,较有感染力。古乐府则似临摹帖,最为驽下。其复古主张多被指责。著有《沧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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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字:蹇义
下一字:文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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