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 qīng miáo fǎ】:1.也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其法以诸路常平﹑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春贷夏收﹐夏贷秋收。每期收息二分。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减轻百姓负担﹐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以后兴废无常﹐原意也渐丧失。
1 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更张,施行了"青苗法"。
2 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易辙,施行了青苗法。
3 他推行的青苗法虽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但也加重了农民负担,其害甚于加赋税,最终因得不到社会各阶级的支持而失败。
3 造 句 网是一部在线造句词典,其宗旨是让大家更快地造出更优质的句子.
4 “中国施行青苗法”就是指宋朝施行青苗法。
5 秋田县的调查方法是从稻田中逐块割取植株的青苗法,与粮食厅采用的不分田块进行的混合法相比,查出的浓度会明显偏高。
带青苗法造句字词语
带青苗法造句字成语